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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大学社会合作处部门简介


长江大学社会合作处部门简介

2023年6月,学校进行了机构调整,将原“校友工作与对外联络处”更名为“社会合作处(校友工作办公室、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、培训管理中心)”,拓展了处室职能,充实了人员力量。社会合作处既是长江大学机关职能部门,又是校友总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秘书机构。主要职责如下:

(1)负责构建学校校企(地)合作与社会服务运行机制,制定相关规章制度;

(2)负责构建社会合作信息平台,收集、发布地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关于学生就业、科学研究、项目合作的需求信息;

(3)负责组织协调与地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校友的联系,协同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合作,配合做好校企(地)合作项目、咨询服务项目的实施、管理与服务工作;

(4)负责校友总会下设的各类校友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;

(5)负责校友总会、教育发展基金会、培训管理中心媒体平台(含网站、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抖音和《校友通讯》等)的运营和管理;

(6)负责各类校友服务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与各地校友的联络与服务工作;

(7)组织协调学校与社会各界开展各类人才及项目培训工作的规划设计、统筹管理及推进落实工作;

(8)负责基金会秘书处日常管理工作,组织召开基金会各类会议,落实基金会理事会决策、基金会年检、评估及各类资格申报等工作;

(9)负责组织筹资劝募、基金项目管理和基金投资运行工作;

(10)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(2023年11月7日更新)